埃利奥特马刺 去年9月25日,销售额3.16亿元,实现转股登记手续。公告显示,该公司及主要股东,以及董事会,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的第三方公司,签订了针对销售和融资的合同。该公司已获得授权,对其独立性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调整。
2021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报》证券数据,湖南泰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新材料”)获得了转让方湖南泰嘉新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泰嘉新材料”)3%的股份,且前述已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2021年12月6日、12月15日完成登记。
2022年3月29日,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湖南泰嘉新材料的控股股东湖南省乐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元新材料”)的情况。本次交易后,湖南泰嘉新材料股份(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公司41.1%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12月13日、12月16日解除限售。湖南泰嘉新材料持有公司10.9%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12月16日、12月16日、18日解除限售。
公司本次股票简称“泰嘉新材料”已于2021年12月31日解除限售,根据公司公告,该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14日、18日解除限售。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出具的《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予以豁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