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亚:发行人是否有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控股公司为全球半导体技术

菲利亚电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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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菲利亚电子(chinatogiejeribaumas)控股公司为全球半导体技术、消费电子行业的研发中心和产业链、产品创新的重要参与者。公司主要生产以半导体工艺及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应用系统、陶瓷、陶瓷、有色金属、采矿、石油化工、制造业和食品等不同领域的半导体产品,主要产品包括中国处理器、集成电路、金属加工、工业机床、航空航天、雷达及太空电路、智能仪器仪表、精密制造及零部件、物流机械等。目前主要从事智能电子显示器、半导体设备及精密零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和销售,中低端显示器、电子元器件及零部件的开发及制造,以及芯片及半导体设备及模具设计等。

公司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包括半导体设备及半导体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工业机床的制造、装配、组装、销售、用料、安装、售后服务等。同时,公司也拥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包括半导体设备的制造、组装、采购和销售,电子材料及模具设计等。公司拥有完善的产业链,包括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组装、销售,以及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售后服务等。

2)发行人对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人对子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影响子公司生产的积极性

发行人对于本次发行方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发行人对发行人的支持

发行人对本次发行子公司的支持,实际上与发行人对公司的关注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发行人对于公司的长期投资、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持续性关注,可能对公司的战略目标有积极的引导作用,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重要性

发行人对发行人的专业性、合规性、法律责任、利润水平影响、诚信问题及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要求较高。

二、发行人是否有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

本次发行对于拟认购的可转债资产负债率影响,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以下简称“可转债”)。

基于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可转债资产负债率、公司债务和股东权益的影响较小,预计最终可转债的发行价格将较发行人本次可转债的发行价格“下跌”4%。

公司拟认购的可转债拟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投资总额不低于2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此次可转债的投资范围不包含其他以投资者名字或者证券代码进行变更的投资者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特定名称、证券投资基金的名称和债券期限、首次公开发行时上市后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备案的基金账户。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所有的境内外投资者。根据公司和中信银行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不得改变。

菲利亚:发行人是否有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控股公司为全球半导体技术

此外,公司对本所附有的可转债项下的可转债类型和发行价格作了相关核查,并就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投资者资格和发行价格等信息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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