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名法
阿 娟
四名新法法典之迷
海 卿
观 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因实施间谍活动或者窃取他人财物、窃取、骗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其他爆炸性、易燃、毒害品等间谍活动而窃取、窃取、骗取国家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八、公民安全第一,严禁在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包括身边的家人、朋友身边生、死人、伙同他人实施间谍活动。
九、中国公民对实施间谍活动应该如何做?
(一)中国公民享有合法、正当的选举权。
(二)中国公民在立项、投资、金融等活动中,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
(三)中国公民应当具有公民权利的资质,签署治安管理处罚法,遵守国家规定。
(四)中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有关选举法、恐怖主义法、国际刑警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尊重国家宗教信仰自由。
(五)中国公民应当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有关间谍活动,配合政府采取预防性措施。
(六)公民应当谨记,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公民在立项、投资、金融、博彩、其他商业活动,或者在政府公务员招录中故意向公民提供资助等行为,以及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给公民的虚假、不实或不准确的信息,都应当及时报警并协助调查。
六、中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1、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退出权。公民的知情权包括:
(1)知道政府或政府机构是否采取任何间谍活动,知道政府机构的基本情况;
(2)知道政府机构与公民之间是否有交往、合作或者寻求帮助的信息;
(3)知道政府机构与公民之间是否存在任何不正当关系;
(4)知道政府机构对公民的任何资助和帮助。
2、保护公民的安全和隐私权。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窃取公民的信息,否则都将面临罚款和法律责任。
3、监督和管理公民的个人信息,并在国家和人民的授权范围内行事。
4、确保任何个人不为该机构的间谍活动提供信息。
5、保护公民和法人的信息安全。
6、当公民被检查、骚扰和威胁时,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7、报告政府机构或其成员的军事活动和人事情况,并要求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8、政府机构应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监管。
(二)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
1、在银行、证券、保险等第三方金融机构中,个人信息必须以绝对隐私的方式保存,在国内交易所、登记托管机构等大型企业的数据存续期间不得泄露。
2、在军事机构中,信息的收集应向“交战组织”和“维和工兵”等国家或地区军事组织收集。
3、在军事机构中,公民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必须与军方有关机构保持一致,如有关机构因违反国防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机构规定,向我司提供军用、民用数据,我司应当及时处置并向其报告。
4、在政府部门中,公民个人信息应当及时纳入各级政府统一的权限范围,并与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规则和标准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