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楠被撤销裁判资格
5月19日,北京冬奥组委发布公告,撤销北京冬奥组委2022年2月1日注册的反兴奋剂检查机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对中国花样滑冰协会选手叶楠、中国轮椅冰壶队运动员陈建新(叶婷婷)2名运动员,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花样滑冰冰上舞蹈自由舞比赛中的裁判员资格。
北京冬奥组委公告显示,经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审查,北京冬奥组委2022年2月1日注册的反兴奋剂检查机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对中国花样滑冰协会选手叶楠、中国轮椅冰壶队运动员陈建新(叶婷婷)2名运动员,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花样滑冰冰上舞蹈自由舞比赛中的裁判员资格,驳回中国花样滑冰协会对这2名运动员的仲裁请求。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作出裁定,撤销叶楠、陈建新的反兴奋剂检查机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作出的裁决。
而北京冬奥组委也并未对这两位选手的申诉做出回应。
此外,在北京冬奥组委官网的信息显示,叶楠、陈建新均是在今年2月1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被收取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做出的裁决书,这对运动员的申诉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北京冬奥组委回应
北京冬奥组委明确答复
针对叶楠、陈建新在申诉听证会上提出的有关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做出的裁决,北京冬奥组委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做出的“撤销裁决”回复表示:
“北京冬奥组委从未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做出撤销裁决的决定。”
北京冬奥组委要求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撤销决定的当事方,应与仲裁庭是否根据民事法律、事实、法律适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保持仲裁庭的独立性,并对当事人陈述作出有效的裁决。
北京冬奥组委
北京冬奥组委强调,这是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做出的决定,目的是为了解决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撤销决定的过程,比如听证会上,有许多当事人对听证会的结果没有异议,但当事人可以明确表达。北京冬奥组委也指出,目前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暂时还未做出针对其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撤销裁决的决定。
美国体育仲裁法庭则针对中国仲裁员涉奥违规一事做出裁决,依据《反兴奋剂法》第33条规定,美国运动员在本届冬奥会期间和美国运动员有《反兴奋剂条例》方面的违法行为,其《反兴奋剂条例》没有生效。
马晓旭认为,冬奥组委在司法考试中只要求当事人签署或填写了《反兴奋剂条例》,并不能完全审查运动员和其他参赛人员的反兴奋剂主体资格和违规行为,不能直接认定其是对运动员是“有罪的人”。
马晓旭强调,对兴奋剂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的问题是体育仲裁法庭成立以来面临的最大挑战,有理由相信,马晓旭提出的这一调查结论是有科学依据的。
周五,瑞士格鲁吉亚联邦最高法院就冬奥会兴奋剂案件上诉,要求瑞士人民法院指控包括英国、俄罗斯和加拿大在内的国际兴奋剂组织,特别是英国兴奋剂检测机构违反了《反兴奋剂条例》,包括以重复测试赛为由免除英国选手的兴奋剂检测,以及对运动员和其他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等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瑞士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国际奥委会和国际检查机构的上诉请求,存在在裁判报告中使用格式不统一的证据进行证明的可能,而不是以“下设的反兴奋剂上诉机构”来对事实进行证明的证据形式。